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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职能

政府
03 Dec 2013

政府职能

政府行使行政权力。在政府首脑的领导下,政府实施其政府纲领,确保法律的执行,管理行政事务,并监督公共企业和机构的运作。
政府首脑行使监管权力,并可将其部分权力下放给部长。政府首脑的监管行为由负责执行的部长副署。

在政府首脑的主持下,政府委员会审议:

  • 在提交部长会议之前的国家总政策,

  • 公共政策,

  • 部门政策,

  • 政府在众议院面前承担责任的承诺,

  • 与人权和公共秩序相关的时事问题,

  • 法律草案,包括财政法草案,

  • 法令,

  • 监管法令草案,

  • 在提交部长会议之前的国际公约,

  • 公共行政部门秘书长和中央主任、大学校长、院长以及高等学院和研究所所长的任命。


政府首脑向国王通报政府委员会的审议结论。

部长们各自负责其主管的部门,并在政府团结的框架内,负责实施政府政策。

部长们履行政府首脑委托给他们的任务。他们向政府委员会报告这些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