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今,穿过非斯 (Fès) 的穆罕默德五世大道 (Avenue Mohammed V) 简直是一场艰苦的跋涉。除了流动商贩和“Ferracha”(地摊小贩)之外,独自一人或随父母乞讨的儿童是人行道和公共道路上的主要“占领者”。他们利用各种劝说手段来博取善心人士的同情,甚至紧紧抓住路人的衣服,阻挡去路以达到目的。这种情况在城中随处可见,这一令人震惊的现象已成为当地居民担忧的根源。“不幸的是,我们不得不无休止地面对这些令人心碎的场景。除了那些被无情的妇女带在身边、躺在地上任由阳光暴晒和细菌侵袭的婴儿外,许多孩子本应在学校读书或在家中免受危险,却整天在街上乞讨,”银行职员赛义达 (Saïda) 愤慨地说道。对她而言,这种在非斯不断蔓延的现象是对人类尊严的侵犯。它还通过助长对市民的骚扰和攻击,构成了安全问题,并因公共空间被随意占用而损害了城市的形象。国家互助协调区域负责人表示,非斯缺乏乞讨儿童的确切数据。目前仅有非斯 Bab Khoukha 多学科社会中心团队在实地考察后收集到的数据。2013年,该中心反乞讨小组的移动单位收容了77名从事乞讨活动的儿童。“我们的团队在地方当局的协助下,在与团结、妇女、家庭和社会发展部以及国家人类发展倡议 (INDH) 的合作框架内开展工作,使我们能够将乞讨儿童分为两类。一类是被家庭剥削的儿童,另一类是流浪儿童。第一类除了被母亲用来博取路人同情的婴儿和幼儿外,还包括被迫乞讨以维持家庭生计的儿童。
第二类涉及从小就被遗弃在街头的儿童,以及因家庭破裂而辍学并最终流落街头、沉溺于各种犯罪行为的儿童。后者通常吸毒,过着群体生活,并倾向于结伙乞讨,”非斯 Bab Khoukha 多学科社会中心主任阿卜杜勒拉蒂夫·达维 (Abdellatif Daoui) 解释道。他补充说:“这些我们在实地工作中收容的儿童会被带到中心,由我们的社会工作者进行倾听和心理疏导,目的是劝阻他们重返乞讨。随后,我们会对他们进行身份识别,建立档案,并进行社会调查,以确定针对不同案例的处理方式。”在此步骤之后,一些受益者会回归家庭,而另一些则由中心或其他社会保护机构(如“Awladi 儿童信息与融合中心”和“Ahli 中心”)负责照顾。然而,Bab El Khoukha 多学科社会中心主任遗憾地表示,这些努力往往因目标群体的抵触而受阻,他们拒绝社会经济融合,最终又回到了他们认为“利润丰厚”的“生意”中。“对于许多生活在贫困中的社会阶层来说,乞讨被证明是最简单的解决方案,他们认为没有其他活动能让他们如此轻松地获得如此高的收益,”达维先生指出。
因此,这种无法容忍的局面短期内不会消失。更糟糕的是,除了摩洛哥乞讨儿童外,最近又加入了撒哈拉以南非洲和叙利亚的儿童,他们和家人一样,也指望非斯人的同情和慷慨来生存。
法律将乞讨定为犯罪。摩洛哥刑法将乞讨视为危害公共安全的罪行。第326条规定,对任何从事乞讨的人处以1至6个月的监禁。关于刑法第327条,规定对“所有乞讨者,即使是残疾人或无资源者,只要索要施舍”处以3个月至1年的监禁。第328条对“无论是公开还是以职业为幌子,雇佣13岁以下儿童乞讨的人”规定了同样的刑罚。
消息 01 Apr 2014 1 分钟阅读时间
儿童乞讨:一种令人震惊的现象

